原标题:7月起,天津市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
市人社局发布通知,自2022年7月1日起,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发放标准。 在失业保险金标准方面,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,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;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,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。
在其他待遇标准上,2022年6月1日后(含6月1日)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,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906元提高到960元。
来源: 天津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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